杰森看着泛黄的报纸上迪克的笑脸,还有达米安有些受伤的神情,平静的从达米安手里抽回那些老旧但是却保存的很完整的剪报:“是啊,他没有再找下一个。事实上,罗宾本来就是迪克的,我不知道他有没有跟你说过,知更鸟是他妈妈给他取的小名。”
“喔。”达米安顿了顿,从他睁大了眼睛的小动作看出来,他并没有深究过罗宾这个身份背后的意义,“我……没有听说过。谢谢你……告诉我这个重要的资讯。”
“我知道’罗宾‘对你来说很重要,对每一个’罗宾‘——即使是’红罗宾‘也一样——来说这个身份都意义非凡,曾经我也愿意用一切来交换,只要能让我继续当罗宾。可对迪克来说,’罗宾‘不只蝙蝠侠身边花花绿绿的小跟班,那个名字、那身制服——可怕的配色还有你非常幸运不用经历的小短裤与精灵靴——都是对他的父母的纪念,他的罗宾是独一无二的。”
杰森轻轻伸手搭上达米安的肩膀,他简直不相信自己有一天会说出这样的话,果然人是会变的。
“’罗宾‘这个名字虽然传了下来,但是有一些……最核心的东西,原始的’罗宾‘的灵魂,永远都属于迪克·格雷森。这一点什么都改变不了,作为侦探的技巧、作战技巧的精通,甚至是身体里流动的血脉,通通都改变不了这件事——就算换了一身制服、换了一个名号,迪克才是永恒的罗宾。虽然这么说让我觉得很难受,我等等要是吐了可别怪我——迪克的罗宾从来不’属于‘蝙蝠侠,他是自愿留在蝙蝠侠身边,作为蝙蝠侠搭档的独立个体,从根本上和我们就不一样。”
达米安抓起自己的黄色披风,语气中带上了些许自暴自弃的色彩:“所以这个宇宙在替代品的概念出现之前就失去了原版的罗宾……他当然不会想要再往身边放一个劣质赝品。”
“倒也不是这么说,你知道这些剪报哪里找来的?”杰森扬了扬手里的资料,十几年前的报纸被剪下来贴在厚实地底版上,又被塞进透明塑料夹里保存,一看就是有人用心整理,“我去了一趟德雷克家,发现这个宇宙的提摩西·德雷克同样也是蝙蝠侠和罗宾的粉丝。”
“太好了,现在我们知道德雷克的变态已经是跨越宇宙的层次,真是可喜可贺。”达米安甚至讽刺意味十足的鼓起掌来,“这和我们在说的事情有任何关系吗?”
“当然有。”杰森想起了第一次见到’红罗宾‘的时候,他胸中的怒火,八成和达米安现在感觉到的失落不相上下,“因为提宝是对的,蝙蝠侠需要罗宾。”
***
这个宇宙的提摩西·德雷克并没有成为罗宾,只是个普通的宅男,过着四平八稳的生活。他的人生中最刺激的事,就是小时候大半夜偷偷溜出家门拍蝙蝠侠与罗宾的照片,然后意外发现了这两人的秘密身份,又看着失去了罗宾的蝙蝠侠是如何变的冷漠粗暴,失去了迪克的布鲁斯是如何自我放逐远离人群——蝙蝠侠需要罗宾,这是提摩西得出的结论。
但是除了迪克以外,还有谁可以成为下一个“罗宾”呢?布鲁斯·韦恩又不是成天在大街上捡小孩。
提摩西发誓,如果他年纪再大一点,他绝对会上门毛遂自荐,但再多的假设都无法改变这个宇宙中不会再有第二个罗宾的事实,随时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提摩西也渐渐放下了对蝙蝠侠的追逐,投入平凡的日常生活当中,只有在偶而翻阅旧物的时候看到这些剪报,会让他心底产生一股隐隐约约的抽痛。提摩西以为这辈子不会再有人和他提起罗宾,直到有一天晚上,一个带着猫耳头罩的人出现在他的窗口,开口就是向他要这些蝙蝠侠的旧剪报,并且答应绝对会还给他并且附赠绝对会让他感到惊喜的报酬。
鬼使神差的,提摩西答应了这个神秘人请求——倒不是为了神秘小礼物,而是有一股冲动让他这么做。反正只是一些旧剪报罢了,做不了任何事。
没过几天,那些剪报就这样整整齐齐地回到他的桌上,附带了一个小纸盒(用的还是洗干净的外卖餐盒),里头的东西是提摩西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生之年还有机会再次亲眼见到的罗宾镖,以他当追踪蝙蝠侠与罗宾的专业来判断绝对是正品的罗宾镖。
一个应该已经从哥谭彻底消失的历史遗迹。
那个猫耳男究竟是什么人?
真是太令人好奇了!
***
正在往中心城移动的杰森和达米安完全不知道,一个对他们而言属于消耗品的罗宾镖,居然唤醒了这个宇宙的提摩西·德雷克心中沉睡多年的侦探灵魂。
但是退一步想,如果杰森知道这个宇宙的侦探提摩西打算调查的第一个案件,就是神秘的哥谭猫耳人……
有些事情还是保持无知比较幸福。
中心城的打工仔巴里·艾伦即将在一周后举起双手用力点头赞同这句话。
第一百七十二章
中心城位于密苏里州西北和堪萨斯州的交界处,并和堪萨斯的楔石城并称为双子城,自杰森的生活开始出现各种英雄、义警、疯狂科学家还有各种异能反派的那天开始,就一直属于闪电家族的辖区。
这其实是种有趣的概念,英雄与义警们分别守护不同的城市,并且彼此之间默守着互不干涉的规则,超人非必要不会飞到哥谭制止抢劫案,蝙蝠侠也不会因为哥谭相对平静,就跑去布鲁海文插手夜翼的活动。
就连大部分的知名恶棍们都有他们“专属”的英雄或义警,比如闪电侠和无赖帮,比如蝙蝠侠和阿卡汉居民们。只有在极为少数的个案中,这些恶棍们会跨城联手,但那种情况一但发生,就代表城市间的互不干涉条约的例外,大家一起联手制伏恶棍的时间到了。
在杰森心里,比起阿卡汉的疯子们,中心城的无赖帮简直就是一群需要小心呵护的珍稀动物。什么样的罪犯还会有诸如“若非必要不杀”和“绝对不碰毒品”这种规矩!简直是模范罪犯好吗!能不能请冷队去阿卡汉给里头那群动不动就搞绑架、炸发电厂或者是往水源投毒的浑球们讲一讲江湖规矩!
杰森印象中的中心城的天气比哥谭好得多,只要不下雨抬头就可以看见蓝天,不像哥谭总是一片灰濛濛,都分不清楚是云层厚还是空气污染严重。可是这个宇宙的中心城……实在称不上有多阳光,空气中到处都是一股压迫感,低着头赶路的人像是在逃离什么,明明天还没黑,路上的人就已经开始减少,巡逻的警察看起来也是神色凝重。
“我曾经为了多享受几天好天气,认真考虑过来中心城发展咧。”往CCPD前进的路上,杰森双手插进口袋里仰头看了看灰色的天空,嘴角沮丧的垮了下来,“是不是这个宇宙的一切都这样
灰不啦叽的啊?”
“既然是为了天气考虑,也应该是去圣地牙哥吧。”从新泽西到密苏里一路上不停的打工换宿让达米安脸上的婴儿肥都消退了,感谢刺客联盟还有蝙蝠侠的锻炼让他有结实的体格,否则杰森大概在半路上就要因为虐待儿童而被抓进局子里去,“而且,你一下要去斯坦福,一下又要去中心城发展,你究竟都在考虑些什么?”
杰森耸耸肩,借着调整了行李袋的动作回避了达米安审视的眼神:“我想的事情可多啦,比方说我现在就在想如果我们的代号都得强制用鸟的名字,我个人比较想要用’东蓝鸲(easternbluebird)‘,好过老头的’蓝樫鸟(bluejay)‘。”
“这个强制转换话题的技巧用的不错,我就先假装上钩了。”达米安赞赏的点了点头,换来杰森一个“你认真的?”眼神,“为什么是这种小蓝鸟?鸦科鸟类既聪明又凶猛,我可以理解父亲选择这个品种作为你的代号,相较之下你的选择实在是……平淡无奇。”
“平淡无奇就对了,你还有的学呢,我年轻的学徒。”杰森清了清嗓子,摆出一副星球大战里头绝地大师们仙气飘飘的姿态,“比起英雄,我们更偏向义警,你看哪个义警把自己弄的花花绿绿,恨不得自带一个聚光灯?呃,迪基鸟除外,你不能指望一个把自己的制服弄成迪斯可装的家伙知道什么是低调。再说,蓝鸟还有个红胸呢,和知更鸟同一个颜色的,多有承先启后的意义!”
达米安默默的看了杰森一眼,眼中有种情绪叫做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