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基拍完照片之后,就懒得自己扛索尔了。
他直接用了几个魔法,就让索尔漂浮在他的身后,隐藏了身影,跟着他一路飘回了哥谭镇。
这不是索尔第一次尝试坐到了地球上的交通工具。
在纽约打工一个月的索尔已经尝试了公交系统地铁系统。
但是这是索尔第一次,尝试私人豪华轿车。
索尔不禁开始思考,自家弟弟是哪里来的钱买车的?
难道,弟弟的信徒比较多?
还是说,弟弟的信徒比较有钱?
又或者是,弟弟的信徒们都更加虔诚,更加愿意供奉他的弟弟?
恶作剧之神这么有牌面的么?
索尔拖着自己略微有点双的下巴,严肃又认真的思考着。
等索尔和洛基一起到了哥谭市以后,洛基就断绝了索尔的经济来源。
在纽约,索尔很容易就能够找到一些快餐店去打工。
但是在哥谭镇……
洛基凭借着那一腔搞事情的热情,受到了一部分在哥谭市阴暗面里生活着的人们的欢迎,还招收到了一群小弟。在洛基的吩咐下,他的那群小弟们,到开始频繁到索尔打工的快餐店里就餐。
快餐店的店员们一开始还选择报警。
警方在发现这些恶棍他们驱逐以后还会回来之后,用信号灯联络了哥谭的保护神——蝙蝠侠。
蝙蝠侠在黑夜里,来到了凌晨都在开门的快餐店。
看到一群正在吃宵夜的人们,有个别几个看着就很眼熟,大概是刚从监狱里放出来。
“哟,这不是蝙蝠侠么?”小混混一号站了起来,吊儿郎当的抖着腿,“怎么,您也喜欢吃快餐?”
“要不要我们请你啊?”
蝙蝠侠皱起眉头,这群人见到他居然不跑?
“我说蝙蝠侠大人,您别站着不动啊。”小混混一号拍了一百美元在桌上,“哥们刚好赚钱了,请兄弟们吃点宵夜,可不算犯法吧。”
“您这么瞅着我,我害怕啊!”
吃宵夜,确实不犯法。
就算是一群混混,连续一周在同一家快餐店吃宵夜也不犯法。
哪怕因为混混们常来导致其他客人不敢来,餐厅收益减少也不算犯法。
更何况这群混混们还都给了钱了,连霸王餐都算不上。
“滚。”蝙蝠侠压低了声音,从嘴里吐出一句话。
小混混们故意装作害怕地抖了抖身体,全都站了起来。
他们特别给面子地离开了这家快餐店。临走的时候还没忘记把餐盘里没吃完的扔到垃圾桶,餐盘也放到了回收区。
快餐店嘛都是先结账再给吃的,也就不用担心这群混混们不给钱了。
但是蝙蝠侠也没想到,这群混混们居然素质都挺高,还知道收盘子。
“兄弟们走~”混混一号招了招手,“这家味道不错,明儿咱们再来!”
快餐店的老板都快哭了出来。
他们这种全国连锁的店,怎么可能有哪家是特别好吃的?这群混混明显就是故意盯上他了啊!
“蝙蝠侠大人……”老板看着场上唯一的救星。
这事儿蝙蝠侠也没法管啊,总不至于天天到快餐店里站街,等着驱逐混混吧?就算把他们都扔进黑门监狱,这种扰乱治安的小犯罪,最多关个几天就会放出来了。等出来以后,说不定会变本加厉的去骚扰快餐店。